办事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稽查及机构办质控相关要求
一、机构办质控预约
1.机构办根据实际时间安排发布质控预约小程序,由项目CRA/CRC及时填写预约。
2.机构办质控联系人:吴慧珍、詹雅蓉
二、机构办质控及稽查相关要求
1. 预约成功后,请将项目的电子版方案提前发至邮箱xwgcp@xwh.ccmu.edu.cn及xwgcpht@xwh.ccmu.edu.cn。
2. 首例质控:入组1-2例时进行首例质控预约,需在质控当日将方案纸质版(最好小册子)、所有研究者文件夹及研究病历(3例以内,超过3例选择前3例)送至机构办质控。
3. 中期质控:总例数在15例以上需预约中期质控,中期质控需对首例质控反馈的问题进行追踪,请准备好对首例质控反馈的整改文件;
质控当日将整改文件及所有的研究者文件夹及5份研究病历(有SUSAR、SAE、AE、偏离情况的)送至机构办质控。
如前期未预约首例质控按照中期质控要求进行(除外整改文件)。
4. 结题质控:数据锁库之前预约结题质控,结题质控之前请先联系GCP药房赵芳芳老师核对资料,核对无误将药品管理资料一同送至机构办质控。质控当日将方案纸质版(最好小册子)、所有研究者文件夹及5份研究病历(有SUSAR、SAE、AE、偏离情况的)送至机构办质控。
5. 稽查:对于我院入组病例大于10例的项目要求项目稽查。我院对于稽查公司没有特殊要求。
三、质控报告反馈时效和回复要求
1. 机构办质控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邮件反馈至PI、CRA/CRC;
2. 请在收到质控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和回复,纸质版整改报告交至机构办公室;
3. 报告问题需逐条回复,并写出有效、可行的规避措施。
四、免除机构办质控的情况
药物临床试验需要在数据锁库及关中心之前按要求进行稽查/机构办质控/项目组内部质控。个别项目如着急锁库及关中心,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除机构办质控:
1. 提前终止/中止、或不计划上报注册的项目——出具说明
2. 已通过国家审核查验中心核查的项目
3. 未筛选/已筛选未入组的项目——项目组质控(QC/QA/稽查)
4. 入组例数≤3例,我院不是组长单位——项目组质控
5. 我院I期临床研究中心的项目——稽查报告(或QC/QA)
6. 其他特殊情况——可咨询机构办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