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财务流程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财务流程说明
1. 试验付款说明
(1)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账 号:01090520500120109034255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纳税人识别号:121100004006883851
(2)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汇款附言请注明: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 项目简称注 + 首款/第*次付款/尾款】
注:首款汇款时项目简称空缺不填;
项目简称由首款入账领取发票时财务秘书告知。
(3)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请参照“2.入账开票说明”,递交入账开票资料。
2. 入账开票说明
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入账纸质资料交至综合五楼504C;纸质资料审核无误后5-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账开票。
付款后1个月内未交齐入账资料,将暂停项目结题对账,后果自负!
(1)入账所需三项资料:
█ 试验涉及费用的所有合同(补充合同,须与主合同一起递交) ;
█ 银行付款回单凭证;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付款明细表》(见附件1)。
(2)发票领取:
※药物临床试验款发票,财务秘书通知领取;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款发票,器械秘书通知领取。
注:领取首款发票时,财务秘书告知项目简称与检查费立账编号,请刻章核对后用于试验开展。
3. 受试者补偿费发放说明
(1)受试者每次访视结束后,应按照知情同意书中告知的交通、营养等补偿金额,在《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受试者补偿个人申请》上签字。
注:具体金额和发放形式须与合同、知情同意书中约定保持一致。
(2)发放形式:银行汇款
受试者补偿费以我院银行汇款的形式发至受试者提供的“银行Ⅰ类储蓄卡”账户中。
注:医保存折账号、信用卡帐号、异常账号无法汇款。
(3)申请补偿费发放所需资料:
█ 合同与知情同意书,首页及补偿费金额页各复印一份;
█ 非首次发放,提供上次补偿费个人到账相应凭证。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受试者补偿发放说明与汇总表》(见附件2),CRC填写;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受试者补偿个人申请》复印件(见附件3);
注:若受试者放弃申领补偿费,应出具说明,受试者、研究者双方签字留档。
以上受试者填写的相关原件务必保留于项目受试者文件夹中以备核查!
4. 结题费用对账说明
(1)对账前准备工作:
试验如涉及住院检查费支出,请按实际开展情况填写: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打包住院费用登记表》(见附件4)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部分支付形式”住院费用结算明细表》(见附件5)
注:未完成此部分表格的签字递交将无法启动后续对账工作!
(2)对账:
试验最后一次入账、支出费用(检查费、补偿费)时间 + 2个月注后填写《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对账申请》(见附件6、7)填写时请仔细阅读批注!!!
注:2个月时间周期为医院财务的业务规定,无法缩短!
《对账申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签字盖章的定稿《对账申请》完成递交后再补打尾款。
(3)退款:
尾款入账完成后,可填写《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退款申请》(见附件8)。
医院财务将退款汇至申请账户即完成业务,不再开具红字(负数)发票。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涉及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付款、入账开票、补偿发放、结题对账的问题联系:
※财务秘书——吕冠博
※办公地点——综合五楼五层504C房间(出电梯右转)
※办公邮箱——xwgcpcw@xwh.ccmu.edu.cn
※办公电话——010-8319 8296
附件下载
附件2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受试者补偿发放说明与汇总表.xlsx
附件5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部分支付形式”住院费用结算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