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太平间殡仪服务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拟对“太平间殡仪服务管理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代理机构,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本次比选的要求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提交响应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或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现场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宣武医院综合四楼(17号楼)二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需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的名称、响应人名称等内容。
三、项目报名和咨询
报名和咨询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2025年2月24日17: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3198533
电子邮箱:327944974@qq.com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太平间殡仪服务管理项目”的采购需求管理以及后续招标采购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以其专业知识和项目经验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保证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合法性,切实维护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的合法权益。
成交供应商需要开展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待具备采购前置条件且经院方书面同意后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审核、印刷、装订、发售和解释等工作,确保采购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交供应商需负责相关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成交供应商需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项目采购相关的事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
太平间殡仪服务管理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在保障和改善群众的基本服务供给和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殡葬服务项目,以满足逝者家属的基础殡葬服务需求。可为逝者家属提供遗体转移(院区内至太平间之间)、遗体装袋、遗体存放(太平间内)等基础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货品售卖,严禁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
招标代理机构需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要求的时限和形式,及时组织本项目采购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如具备招标条件开展后续的采购工作,否则不开展,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与通知为准;配合、协助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相关工作。
六、收费标准
1、本项目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收费不得高于人民币25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确定的费率标准。
七、本项目总预算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八、代理机构确定方式
比选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后,由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组建比选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比选最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代理机构,完成比选工作,产生比选结果。
九、比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比选响应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比选响应报名单位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北京市)”中。
2、比选响应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箱等信息。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2025年2月20日